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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能否判缓刑?

近期和同行讨论一起性侵害幼女的案件,他是小周的辩护人。

小周今年18周岁,小丽今年13周岁,两人在快手上认识两个月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一个月后,两人发生性关系。不久,小丽怀孕了。

直到小丽怀孕5个月后,家人才发现此事,遂带她到派出所报案,称小周与未满14周岁的小丽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以小周涉嫌强奸罪为由对其刑事拘留。小丽的陈述和小周的供述均承认自愿与对方发生过性关系。7天后,小周被执行逮捕。

小周被拘留后,其家属赔偿小丽3万元,小丽及其法定代理人出具谅解书。

行为人与未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能否缓刑,关键看以下几点:

1.刑事谅解;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明知其是幼女;3.自首;4.立功;5.系精神病人且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6.系未成年人;7.其他。

除了上述关键点,还需要综合案件的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进一步判断。


反观本案,存在3个关键点可以为小周争取缓刑:

1.小周的家属对小丽赔偿3万元,小丽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其谅解;

2.小丽早早辍学,且外形外貌、生活方式、穿衣打扮、为人处世极容易让人误会其已成年;

3.小周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且在每次供述中均表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与未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能否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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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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