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判刑
被害人朱某因经济窘迫,准备与儿子董某(5岁)到江浙一带打工,在同村老乡被告人刘某的介绍下,介绍给另一浙江人被告人麻某、王某(已判刑),并谎称给他们介绍工作机会。随后,由王某用2500元“打包”买下了朱某母子,又分别以4500元和6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同的买家。朱某被卖到了江苏省沭阳县塘沟镇,做了村民杨某的老婆。董某则被带回宣威以6200元卖给了他人,至今下落不明。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分别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刘某、麻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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