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自首知识
文章列表
犯罪嫌疑人伤人后逃窜三年后终投案自首

“三年前,是我砍伤了人。”3月16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来到湖北省监利县某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2012年5月30日,在宜兴市宜城某酒吧,为替朋友张某“报仇”,和同伙一起将朱某多处砍伤、左眼砍至失明的犯罪事实。目前,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拘。

据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一民警介绍,2012年5月23日晚,连云港籍男子朱某在宜城人民南路上某酒吧喝醉后,在舞池里捣乱,该酒吧湖北籍保安张某试图将他拉出舞池,却被朱某用皮带抽打。张某对此怀恨在心。一周后,朱某带着一个朋友再次来到该酒吧消费,张某见“机会”来了,立即打电话叫来5个老乡,6人携带刀具想给朱某“一点颜色瞧瞧”。起初,张某等人向朱某提出,让其对张某赔礼道歉。朱某拒绝了张某的要求,并与同伴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两帮人厮打起来,混乱之中,朱某身上被多处砍伤,左眼大量流血。次日零点,围观的群众拨打了110报警,6名犯罪嫌疑人逃窜。朱某和同伴被送往医院救治,朱某左眼被伤致失明。

随后,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对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张某、雷某、段某均于2013年被逮捕,并已被判刑。犯罪嫌疑人何某于2014年12月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胡某逃回湖北,该派出所民警便和湖北省监利县警方通力合作,组织民警经常前往胡某家中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今年3月16日,胡某终于投案自首。3月19日,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民警前往湖北监利县将胡某押回宜兴。该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仍在逃窜,警方还在继续追捕中。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Tags: 犯罪嫌疑人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1314350372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4350372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