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王某利用审批职工危改房的职务之便,分别给不符合享受危房补助款的二分场职工赵某、于某等六人办理了危改指标,后收取六人“好处费”16000元,又收取李某的“感谢费”10000元。2005年5月,王某以他人名义为自己女儿办理了危改指标,并指使报帐员将15900元危改款打入自己名下,予以侵吞。
在法庭上,年过半百的王某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和政治理论学习,奋斗了半生而晚节不保,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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