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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老党委书记为何晚节不保
新疆兵团农六师奇台总场二分场原党委书记王某,在担任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6000元,侵吞公款15900元。1月18日,王某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奇台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4年5月,王某利用审批职工危改房的职务之便,分别给不符合享受危房补助款的二分场职工赵某、于某等六人办理了危改指标,后收取六人“好处费”16000元,又收取李某的“感谢费”10000元。2005年5月,王某以他人名义为自己女儿办理了危改指标,并指使报帐员将15900元危改款打入自己名下,予以侵吞。

  在法庭上,年过半百的王某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和政治理论学习,奋斗了半生而晚节不保,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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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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