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文章列表
伪造通知骗知名书画,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伪造通知骗知名书画

被告人朱某,40岁,甘肃人。2009年9月至10月间,朱某伪造了多份“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通知及“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入会申请,将这些伪造的通知及申请寄送给国内书画创作者,以征集作品及入会为名,骗取书画作品共计24幅。朱某后被抓获归案。经鉴定,骗取的书画作品价值共计8000余元。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法制观念淡薄,为牟取私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涉案物品已经起获,朱某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朱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000元。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1314350372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4350372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