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犯罪状态
律师文章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刑事文书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栏目导航
犯罪状态
律师文章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刑事文书
犯罪类型
经济犯罪案例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
刑事动态
自首知识
死刑知识
罪罚轻重
经济犯罪资讯
文章列表
减刑的刑法规定条件
2015年12月2日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的条件如下: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整理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1314350372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安阳人口犯罪律师
北京借款免除律师
北京专业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律师
鄂尔多斯刑案律师
广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金华供货合同律师
昆山婚姻家庭律师
醴陵刑事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汕头诈骗罪律师
上海土地转租合同律师
上海专业离婚诉讼律师
深圳金融投资网律师
沈阳房地产律师
汕头律师
汕头律师所
龙湖区律师
龙湖区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4350372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