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文昌市邮政局东郊建华山邮电所当营业员的王某(男、年39岁,系文昌市文城镇人)在1992年至1993年6月期间,利用其在邮电所当营业员的工作之便,挪用收取的邮票款、储蓄款、邮政汇款和汇费款共计3.3万元,并于1993年7月外逃。接到报案后,该市检察院于1993年8月5日立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立案侦查。
据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出事后,立即逃往广西、广州、贵州等地,但他在外逃过程中,一直都是吃睡不安,时常梦见警察抓捕他,加上亲人的长期劝导和良心的发现,所以决定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