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巨贪”两年敛财1.3亿
导读: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先后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平均每两天就受贿一次,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平均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酬。
为了有“名正言顺”的资金项目向马俊飞行贿,内蒙古富鑫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开会形成会议纪要,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每吨煤收益提2元左右协调费,用于协调公司业务。
马俊飞曾收受包头市陆合煤焦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20万元。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解释这些行贿资金如何报销时供述,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给运输部每吨1元至3元不等的发运费用,他们拿正规的单据来公司报账。
文/新华社朱峰供图/《包头晚报》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