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湖南怀化14人涉黑团伙5年横行 主犯涉6罪被判19年

  2011年6月7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厚达122页的判决书,它如此的轻,却又这般的沉甸甸。这一纸判决书意味着该区首例涉黑犯罪团伙的彻底湮灭,这一纸判决书也承载着检察官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

  黑社会性质组织 横行霸道五年之久

  2004年以来,被告人张志林纠集黄顺、米庆浪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志林为首,黄顺、米庆浪、谢各明等人为骨干成员,丁文军、黄寅、蒲建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与参加者均为80后青年。为方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其成员统一租房集中住宿、就餐,统一订做西服并购买枪支及大量管制刀具。2004年至2009年,该组织在怀化市鹤城区新街社区、湖天开发区、河西经济开发区等区域,通过替人“了难”、插手各种纠纷、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手段,先后组织实施了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31起,采取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非法聚敛钱财,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致1重伤、4人轻伤、获取非法利益10余万元,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面对首例涉黑犯罪 逐一化解棘手难题

  2010年6月2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系鹤城区首例涉黑性质犯罪案件,这无疑将给办案人员带来前所未有的棘手难题:其一,案件性质生疏,必须从学习与借鉴入手。为了尽快熟悉案件性质,承办人通过书籍、网络等渠道认真研读法律,借鉴司法判例,做到成竹在胸。其通过参考相关资料制作的起诉书,得到了公、法两家的高度肯定。其二,案情复杂,必须在办案期限之内查清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该案共有1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32起,违法事实10余起。经过二次退回并协助公安补充侦查,该涉黑组织的经济特征及危害性特征的相关证据补充完毕。承办人审查案件时制作了107页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表,将几十本侦查卷的内容全部梳理清晰,使复杂的案情变得直观明了。其三,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将案件办理成“铁案”。该院坚持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承办人审查发现樊某等二人犯罪证据不足,潘某等三人应以涉黑犯罪以外的其他罪名定罪。最终公安机关将樊某等二人撤回起诉,该院以审查认定的罪名将张志林等14人依法提起公诉,均获得法院有罪判决。至此,鹤城区检察院逐一消化了这三个“烫手的山芋”。

  克服办案环境困难 用实际行动表明决心

  6、7月的怀化,骄阳似火,每年此时鹤城区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剧增,办案人手相当紧张。恰逢又接到了张志林等人涉黑犯罪案件,该院领导引起高度重视,指派了一名业务骨干专门办理此案,不再接手其他案件。在审理张志林等人涉黑犯罪案件的三个月内,公诉部门的其他检察员办理的刑事案件人均达到17件。为保质保量快速审结该案,承办人连续到岳阳监狱、洪江区看守所等七处不同地点审讯犯罪嫌疑人,有时因单位车辆调配有限,承办人乘坐火车、大巴于第一时间赶往外地提审。在搬迁至新办公楼前,办案人员仍然每天坚持在简陋的旧办公室、旧电脑前加班至凌晨一、二点。

  正邪当面交锋 尽显公诉人风采 

  在该案的庭审现场,出现了一名公诉人应对11名被告人集体翻供及九名辩护律师答辩的场景。一审开庭,张志林等11人都出现翻供,均辩解大家仅为朋友而非组织成员,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承办人沉着冷静,通过一一举证,并根据黑社会性质的相关司法解释有理有据地进行答辩,逐个破解了被告人的翻供。每天庭审6小时,预计庭审全过程会持续在三天以上,为了加快进度,办案人员当庭进行了一次“举证模式小改革”,即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对其认罪无异议的证据进行高度概括地举证,庭审在二天内全部完成。

  打黑除恶突显成效 还老百姓一片安宁

  提起公诉的1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19年以下不等刑期,其中张志林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抢劫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他骨干成员黄顺、米庆浪等7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8年不等。该案的判决在怀化市区内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对打击黑恶势力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也为黑社会组织横行之地恢复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为长期受到欺压的老百姓送去了一片安宁。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1314350372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4350372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