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文章列表
租车平台租车后变卖 新朗逸卖1万7

打着租车的名义,通过租车平台骗得汽车,随后将车低价贱卖。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刘某批准逮捕。
2015年3月,PP租车公司发现,有客户通过租车平台租走一辆汽车,后来该车就找不到了。于是,租车公司将租车人在PP租车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和预留手机号所使用的手机串号设置为黑名单,如果有再次使用与之一对应的号码,系统会立即报警。5月19日PP租车平台显示对方又使用了黑名单内的手机串号租赁车辆,于是公司立即联系车主延期交车辆,并由公司工作人员带着车主的车辆带去见租车人。公司工作人员当场抓获两人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即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刘某。
据嫌疑人赵某供述,2015年2月在老家的赵某接到裴某的电话,裴某让赵某来北京做“租车卖车”的生意,也就是通过中介公司租车,然后卖掉分钱。为了让赵某安心,裴某还解释说,中介公司和车主都给车上了保险,只要说车丢了,保险公司就会赔钱给车主,车主和中介公司没有损失不会找租车人麻烦的。为了一单一两千块钱的收益,从2月到5月,三个月的时间里,赵某帮裴某租了7辆汽车。
具体诈骗流程为:裴某找来“车手”,即租车信息登记人,然后由赵某陪同通过手机软件租赁轿车,接车后,由赵某或其他人将车卖掉。汽车价格从1万余元到4万余元不等。
被害人金先生介绍,2015年5月13日,他将自己的大众新朗逸轿车通过PP租车公司租给他人。一周后接到公司通知,汽车已经被卖。这辆车正是通过赵某骗走并卖出的,价格为17000元。
(西城检察院 黄雁 张蕾)


来源: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1314350372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4350372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