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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深夜驾摩托车高速逆行致同伴受伤被公诉

男子姜某和同事一起吃饭喝酒唱歌至深夜2点,喝了5大瓶啤酒的姜某驾驶摩托车送同事回家,醉酒的他走错了路,逆行到西直门桥时和一辆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同事左腿骨折,姜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6月3日晚,姜某和同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两人又去唱歌,边唱歌边继续喝酒,一直玩闹到凌晨2点左右,两人决定回家。因姜某开的摩托车,便先送其同事回家。姜某一开始走错了路口,便逆行上了西直门桥,桥上拐弯处正好有一辆车顺行驶来一辆黑色轿车,两车正好碰上。黑色轿车车主发现有车迎面向自己驶来,连忙快速向右打方面盘,但是两车车速均在40公里左右,狭窄的立交桥拐弯处刹车和转向都来不及,姜某的车直冲向轿车车门猝然倒地。姜某和同事摔在车旁,姜某过了一会爬了起来,同事坐在后座,也没采取防护措施,被摔成小腿骨折。所幸,轿车车门受损,并没有人员伤亡。
据查,姜某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今年29岁,姜某向民警承认自己是酒后驾驶,逆行,经测试,姜某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4mg/100ml,属醉酒驾驶,并且姜某驾驶的摩托车无牌照,姜某无驾驶执照。
西城法院判处姜某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决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尚书浩提醒广大市民,北京市区不禁止摩托车行驶,但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和汽车一样,要遵守一切交通规则。醉酒驾驶摩托车同样构成犯罪。
摩托车因为体积小,更为机动灵活,驾驶摩托车者总是容易掉以轻心,违反交通规则,以致酿成严重后果。尚书浩检察官说,按照摩托车驾驶条例,驾驶摩托车应考取驾照E本,应佩戴安全头盔和防风眼镜,不抢道,不在道路上嬉戏,小心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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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彤彤——汕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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